聚焦问题 协同融合 智领发展

通知公告

文科中心〔2022〕3号2022年度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 专项项目申报公告

来源: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作者:  更新时间:2022/05/13  阅读次数:10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促进学术探索与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区域重大战略需求紧密融合,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广西文科中心”)决定开展2022年度“科学研究工程”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指南

       2022年度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专项项目的选题方向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向: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刻理解把握“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四个新”总要求和四个方面重要工作要求,以坚持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为导向,聚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有组织攻关创新。

       建议项目申请者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二、申请条件

       (一)全区本科院校在岗在编的教师和科学研究人员均可申请。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保证课题成果的质量,本研究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项目申请。

       2.已主持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等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本次项目。

       3.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发表、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本课题。

       5.已经获得广西文科中心课题立项但是尚未结题或者被终止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课题申报。

       (三)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以组建交叉学科项目组的形式进行申请。每个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课题组成员须至少含有两名在校学生。

       三、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一)广西文科中心对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3万元/项的经费资助。项目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之初拨付第一期经费(项目总经费的40%),通过结题之后再拨付第二期经费(项目总经费的60%)。

       (二)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从立项时间起算2年内未按期结题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项,将被收回剩余项目经费。如有项目负责人离校、离职等情况,项目经费自行终止。

       四、项目成果及评估验收

       (一)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二)项目负责人享有著作权及著作发表权(保密论文除外),其研究成果由广西文科中心、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共享。

       (三)凡以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明确标注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专项项目(项目批准号)字样且为第一资助基金,未标注署名(或标注不规范)的成果结项时不予认可。

       (四)结题条件可从下面任选其一:

       1.项目组撰写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智库成果,1篇获党中央、国务院信息刊物综合采用;或1篇获省部级信息刊物单篇采用,且获省部级领导批示;或1篇获党中央、国务院信息刊物综合采用;或1篇获省部级颁发的决策咨询成果奖二等奖。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

       2.项目组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集刊或SSCI三区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

       3.项目组撰写并出版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学术专著/译著1部,或教材/科普读物/理论普及读物/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1部。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

       4.经过培育、沉淀和完善,项目负责人在研究周期内获批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非自筹项目)等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2年5月30日前统一将项目申请书和活页(A4纸双面印制,各一式5份)、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至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2室广西文科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wkzx@gxnu.edu.cn,邮件请注明“单位+广西文科中心专项项目”字样。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文科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老师,谭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7267,3697265。

 

       附件:

       1.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专项项目申请书

       2.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专项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3.2022年度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专项项目汇总表

 

 

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2022年5月12日


       附件1: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专项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专项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3:2022年度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专项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