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研究和解决应用型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进一步培育和形成一批标志性的特色成果,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联合设立以“应用型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为主题的科学研究工程项目。经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组织专家通讯评审,召开现场评审会,确定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周杰副教授主持申报的《民办高校“立德树人”实现路径及有效机制研究》等15个项目为2020年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应用型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专项项目(见附件),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0项。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经费标准和研究周期
(一)资助经费标准。重点项目资助经费30000元/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5000元/项。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之初拨付一期经费(项目总经费的50%),通过结项之后再拨付二期经费(项目总经费的50%)。
(二)研究周期。项目建设期限为2020年6月至2022年6月,最长不得超过3年。从项目立项时间起算3年内未结项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项,将收回剩余的第一期经费。被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项目。
二、结项条件
(一)在项目研究期间,围绕项目研究至少举办一次主题学术沙龙,每次主题学术沙龙结束后需及时提供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会议综述性成果报告,同时提供活动新闻稿件,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有使用并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的权利。
(二)重点项目须在国际权威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项目内容高度相关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包含CSSCI来源刊物(含CSSCI来源期刊、来源集刊、扩展版来源期刊)学术论文1篇。一般项目须在国际权威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三)研究周期内至少申报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等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课题中任意选择一种项目类型申报,鼓励多种申报)。
(四)发表的论文需是以广西师范大学或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的论文,且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应用型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专项项目”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凡以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未同时按以上要求标注者不予承认。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刘颜,联系电话:0773-3696103。
附件:2020年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应用型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专项立项项目一览表
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20年6月24日
附件:2020年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应用型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专项立项项目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