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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0〕1号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应用型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来源: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作者:  更新时间:2020/05/20  阅读次数:459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研究和解决应用型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进一步培育和形成一批标志性的特色成果,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联合设立以“应用型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为主题的科学研究工程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申请者可依据2020年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应用型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专项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选题,也可在符合项目指南立项宗旨前提下,围绕应用型高等教育发展研究的需要自拟题目。

二、申请条件

(一)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重点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二)项目申请者只能申请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的申请。

(三)我校在职教职员工均可申请;已承担有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在研项目的教职工不能申报此次专项项目。

    三、项目类别和资助经费标准

(一)项目类别。课题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拟设立项目15项。其中,重点项目设立5项,一般项目设立10项;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最长不得超过3年。

(二)资助经费标准。重点项目资助经费30000/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5000/项。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之初拨付一期经费(项目总经费的50%),通过结项之后再拨付二期经费(项目总经费的50%)。

    四、结项要求与条件

    (一)在项目研究期间,围绕项目研究至少举办一次主题学术沙龙,每次主题学术沙龙结束后需及时提供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会议综述性成果报告,同时提供活动新闻稿件,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有使用并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的权利。

(二)重点项目须在国际权威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项目内容高度相关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包含CSSCI来源刊物(含CSSCI来源期刊、来源集刊、扩展版来源期刊)学术论文1篇。

一般项目须在国际权威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三)研究周期内至少申报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等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课题中任意选择一种项目类型申报,鼓励多种申报)。 

    (四)发表的论文需是以广西师范大学或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的论文,且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应用型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专项项目”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凡以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未同时按以上要求标注者不予承认。

    (五)项目完成的最长研究时限为3年。从项目立项时间起算3年内未结项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项,将收回剩余的第一期经费。被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项目。

    项目申请者请于2020313日前将申请书和活页(A4纸双面印制,各一式5份)、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至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wkzx@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697266

 

    附件:

    1.2020年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应用型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专项项目课题指南

    2.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项目申请书

    3.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申请汇总表

 

 

                  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20115 



附件1:2020年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应用型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专项项目课题指南.doc

附件2: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