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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2019年度“科学研究工程•新农村发展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来源: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作者:  更新时间:2019/05/15  阅读次数:317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2年)》(教技〔201815号)文件精神,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和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联合设立专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课题指南

  

(一)城乡融合发展研究

  

(二)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研究

  

(三)农耕文明与乡村文化研究

  

(四)乡村基层结构与社会治理研究

  

(五)乡村基本公共服务研究

  

(六)社会福祉与村庄民生研究

  

请申请者根据以上课题指南进行申报,题目可自拟。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1个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中须至少有2名研究生。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在研的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课题类别和资助经费

  

拟设立5~8项,研究周期为三年,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项。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之初拨发一期经费(课题总经费的50%),通过验收、确认可以结项再拨付二期经费(课题总经费的50%)。

  

  四、结题要求

  

  (一)在研究期间,围绕项目研究举办一次主题学术沙龙,每次主题学术沙龙结束后需及时提供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会议综述性成果报告,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有使用和在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权利。

  

  (二)项目须发表1CSSCI来源期刊(集刊)论文(我校为第一完成(通讯)单位且第一作者),并在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独秀论丛》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发表的论文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新农村发展研究专项项目’”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项目研究周期为三年,逾期未结项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项,将收回剩余的一期经费,并不再拨付二期经费。撤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申报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项目。

  

  项目申请者请于2019530日前将申请书和活页(A4纸双面印制,各一式五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wkzx@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697265

  

附件:1.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项目申请书

  

2.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申请汇总表

  

3.《独秀论丛》征稿启事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2019514

附件1: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项目申请书.doc附件2: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申请汇总表.xls附件3:《独秀论丛》征稿启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