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文件
广西文科中心〔2012〕10号
关于组织申报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
2013年度“政工辅导员系列”、“党群行政管理系列”、
“图书档案管理系列”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
我中心启动申报并确立的“科学研究工程”2011年度、2012年度“政工辅导员系列”、“党群行政管理系列”、“图书档案管理系列”等三个系列的专项项目,极大地调动了我校政工干部、党群行政管理干部、图书档案系统管理干部的科研积极性。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政工干部、党群行政管理干部、图书档案系统管理干部提高科研意识与能力,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提升,扩大广西文科中心的辐射影响力,助力学校又好又快的发展,我中心拟继续启动“科学研究工程”2013年度“政工辅导员系列”、“党群行政管理系列”、“图书档案管理系列”等三个系列的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每个系列拟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各若干,每个系列预计投入研究经费各10万元,共计30万元。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广西文科中心“政工辅导员系列”、“党群行政管理系列”、“图书档案管理系列”专项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与管理实践创新,为学校工作大局服务,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申报广西文科中心专项研究项目,要紧密联系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对学校抓机遇、转方式、调结构、促和谐、强支撑、惠民生、推改革等方面热点、难点、兴奋点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给予重点关注,推出一批具有代表性和重要社会影响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以充分发挥项目研究的决策咨询功能,更好地为学校改革与发展建设大局服务。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力求居于实践前沿,避免低水平重复。
二、项目申报
1.项目申请者的条件
(1)项目申请者不受职称限制,凡在职在岗的政工干部、党政管理干部、图书档案系统管理干部均可申报。“双肩挑”的领导干部不在此三个专项项目资助范围之列,可申报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其他项目。申请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方为有效,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每个申请者作为主持人限报1个项目。项目申请者作为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不得超过1项;作为参与者参与项目申报不得超过2项。广西文科中心在研一般项目、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专项项目与一般项目不能交叉申报。
(3)项目申请者不可跨系列申报项目。项目申请者申报的项目系列须与所在岗位的性质相符,如政工干部(含学工处、校团委干部及学院党委副书记、专职辅导员)申报“政工辅导员系列”专项项目;党群行政部门的管理干部(含学院专职党政领导与行政管理干部)申报“党群行政管理系列”专项;图书馆、档案馆的管理干部(含学校图书馆、档案馆以及学院资料室、档案室的管理人员)申报“图书档案管理系列”项目。
2.项目选题范围 申请者应仔细阅读《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2013年度“政工辅导员系列”、“党群行政管理系列”、“图书档案管理系列”专项项目课题指南》。项目申请者根据《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和范围,自行拟定课题名称并进行选题论证;申请者须在申报书中明确所申请项目的指南依据,超越指南之外的项目将不予资助。
3.项目经费 一般项目资助经费额度0.5万元/项,重点项目资助经费额度1~2万元/项,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项目申请者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按照《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9月修订)》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4.项目结题 项目须实现以下目标方可结题:其中(1)为必须达到的指标;(2)~(5)项指标须达到其中一项。
(1)项目责任人按项目合同和任务计划书完成了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经费开支合理合法。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2)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我校为第一完成(通讯)单位且第一作者〕以上。
(3)以项目责任人或参与者为首席专家纵向获得厅级以上基金项目,或经费总量不低于3万元的纵横向项目;
(4)成果为厅级以上决策所采纳;
(5)项目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科研奖励(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
三、其他相关事宜
1.申请者请登录学校主页或广西文科中心网页“信息公告”查看本通知,自行从附件下载《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9月修订)》、《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专项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活页论证表》等有关材料,按照相关要求填写。
2.申请者需报送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活页论证表》一式五份。申请表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5日。请各相关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对所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与形式审查后,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连同《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2013年度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统一送交广西文科中心办公室(育才校区图书馆311室);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gxwkzx@gx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广西文科中心专项课题”字样。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文科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843330)
附件:
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